民商法论文_中国人权法学“三大体系”论纲
文章摘要:中国人权法学“三大体系”一体化的逻辑是,以学科体系为统领,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依次推论展开。从人权法学学科体系来看,需要突破人权法学学科体系的范式藩篱,寻找沟通人权法内外视角的渠道,由此构建人权法学元学科、一般学科、具体学科三类学科体系。从人权法学学术体系来看,在人权法学学科体系的建构工程初步完成时,需在此基础上提炼出全新的人权法学命题,包括人权代际革新命题、合作权命题、融贯模式命题,并将其系统化为人权法学学术体系。从人权法学话语体系来看,应在完成人权法学学术体系向话语体系的逻辑转换过程中,形成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法律型人权话语、法治型人权话语和法理型人权话语,全面提升我国人权法学话语体系的感召力与说服力。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刘志强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
论文DOI:10.14111/j.cnki.zgfx.20220304.003
论文分类号:D922.1
上一篇:医学教育与医学边缘学科论文_我国医事法学本科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