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课程答辩式考核方式实践研究 ——以哈尔
答辩式教学是通过答辩的方式进行期末考核验收,是通过课前准备、发布问题和学习任务、分组独立探索、教师指导、课堂汇报答辩、集中研讨的步骤展开教学,这种教学方式可以与研讨式教学结合,通过过程性考核方式,成为提高本科生创新能力、激发学习兴趣的重要途径。答辩式考核方式也存在成本较高、评估标准不一、考核过程难以量化、考点全面性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教学反思总结实践经验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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