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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苑丨个个离奇! 北京怀柔法院发布了这些电

 

薛先生遛狗时未栓狗绳,狗由东向西奔跑,与刘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时发生接触,造成车辆损坏,刘先生受伤,住院22天。经鉴定,刘先生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怀柔法院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刘先生因被薛先生饲养的狗冲撞导致受伤,薛先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刘先生各项损失16万余元。

“怀柔法院发布的十起典型民事案例关系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具有很向的代表性和指引性。司法裁判在法治轨道上明规则、破难题、扬正气、树新风,彰显了公正、法治、平等、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对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有很大帮助。我从中切身感受到了案件中的法理情交融、感受到了法院对‘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践行,希望法院继续发挥案例的‘教材作用',积极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北京市人大代表杜赛男说道。

在引导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方面,怀柔法院通报了一起经纪公司诉请艺人支付“天价”酬劳案例。因经纪公司工作人员未持续提供服务等,短视频平台艺人在合约期内另签其他公司。经纪公司起诉要求支付税后酬劳500万,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认定艺人违约,但合同不具有继续履行基础,综合考虑经纪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情况、艺人账号粉丝数量变化及获取商业报酬等因素,酌情认定艺人赔偿经纪公司80万。如此判决,对规范新兴行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白龙

骑电动车正常在马路上行驶,却突然被未栓绳的狗从侧面飞奔冲撞,摔成肋骨骨折。为了让“第三者”离开男友,女子让自己请的“侦探”勾引“第三者”发生关系…………

6月2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怀柔法院召开通报会上获悉,该院发布了十起涉及婚姻家庭和社会的秩序的典型民事案例,展现法理情融合的是非曲直和“鲜活的教训”,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价值观念的示范引领作用。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狗撞人” 案件即为其中之一,心存侥幸的狗主人被判赔偿各项损失16万余元,司法裁判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负面评价。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 案例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是人民群众更好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最生动的法治教材。在当天的发布会上怀柔法院副院长孙吉旭表示,其典型案例从公序良俗、友善帮扶、男女平等、尊老孝亲、文明饲养、敬业尽责等多个方面、不同角度,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

怀柔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石凤忠认为,姐姐一家对于弟弟子女并无法定的抚养义务,因照料弟弟子女所代为支出的生活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用,应由受益的弟弟一家给付。该案一方面肯定了姐姐基于亲情的无私付出,另一方面也综合考量案件情况酌情认定弟弟应给付的数额,弘扬了互帮互助、和谐友善的价值观念,让判决更具温情。

另一起案例中,姐姐代无力抚养儿子的弟弟抚养孩子,弟弟依约支付一定抚养费。抚养到10岁时,弟弟将孩子接走,因孩子不愿意,又回到姐姐家中生活。姐姐夫妇起诉弟弟夫妇索要抚养费。怀柔法院依照孩子的生活支出、弟弟已支付抚养费等情况,酌情判决弟弟夫妇给付抚养费5万元。

怀柔法院审管办(研究室)法官助理胡鹏说,公序良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体现,该案坚决认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且无效的行为不能通过“包装”合法化,弘扬了社会公共道德,稳定了社会秩序。

通报中,有这样一则“电视剧中的故事”。郑女士委托梁先生查找其男友在其之外,与其他女性的交往照片、开房记录等个人信息,并要求梁先生与该女性发生情侣关系,以达到让该女性离开其男友的目的,为此向梁先生支付15万余元。郑女士称自己后来认识到了委托事项违背公序良俗,准备报警处理时,梁先生愿意将转账变为借款。于是,郑女士拿着梁先生出具的借条起诉追索转账款及利息。怀柔法院以有违公序良俗,认定双方合同自始无效,皆不应从中获利,判决梁先生返还15万元,未支持郑女士的利息请求,还让郑女士承担了案件诉讼费。

除此之外,怀柔法院还通报了女子遭家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外嫁女起诉分割离世父亲自留地补偿款案、抚养教育的同居人子女应赡养老人案、追车争执导致自己受伤起诉被驳案、银行追索POS机持有人为盗刷者套现损失案等案例。孙吉旭副院长倡议,要尊老爱幼、互帮互让,营造和谐的情感家庭关系,要诚信友善、平等公正,遵守社会公共秩序,要保留证据、依法维权,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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