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杂志

山师院系巡礼|崇德尚法,立志立行——法学院

 

法学院院长 荆月新

法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人类权利为己任,因此,法学是权利与秩序之学。西方的法学产生于古代罗马,在中国,法学的萌芽最早可以追溯至先秦时期的法家。法学与其他学科有着显著不同的分工,它研究人类的社会治理实践,也研究人们的权利行使。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自创立之日起,始终致力于打造我国创新型、应用型、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争创山东省高校法学专业一流水平和国内知名的法学专业品牌,努力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人才保障。

今天,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依然年轻,但是已经成为华东地区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重镇。在美丽的长清湖畔,山东师大法学院期待新一代法律人的加盟,为你们的成长、成功和成才,做好了充分准备!

历史沿革及发展现状

法学院始于1994年建立的政治法律学院法律系,是全国师范类院校和山东省高校中较早开办法学本科教育的高校之一。1996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003年获批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3月独立设置法学院,2012年入选“山东省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专业建设项目”,2014年获批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在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5个二级学位点招收硕士生;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现有本科、硕士一体的教学、科研体系,迄今为止,为社会培养20余届优秀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成为师资力量精干、学术思想活跃、社会声誉优良的法学院,是山东省和华东地区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约实践教学基地

学院与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开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学科专业优势

法学院现拥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是省属高校中同时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为数不多的法学院代表之一。设立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省司法厅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山东省政法干部培训基地、山东省齐鲁法治文化研究中心、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山东师范大学工作站等7个省级科研教学平台,均系山东省首批建设,在齐鲁法治文化、地方立法、环境资源司法理论、诉讼法学、知识产权等领域开展了特色研究。

师资队伍

法学院近年来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支由海内外名师组成的高水平专兼职教研队伍,为我国法治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学院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教育教学充满活力,学术研究深具潜力。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2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0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4人,有海外访学经历的师资19人。有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专职导师16人,兼职导师14人。学院先后有3位教师获评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1人获得“山东省法学法律领军人物”荣誉称号,1人被评为“山东师范大学东岳学者”,有多位教师获评 “(青年)教学能手”“师德标兵”“杰出青年”“十佳教师”“教书育人优秀导师” 等荣誉称号。此外,学院还建有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诉讼法学新兴领域研究”创新团队;“法治文化与法治话语比较研究”创新团队、“生态文明法治体系研究” 创新团队、“诉讼法学本科教学团队”“法律史学本科教学团队”等科研教学团队获得学校立项建设。

荆月新同志被推选为首批“全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

刘娜老师获得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

教学科研成果

近五年来,学院教师在科研领域硕果累累:承担国家与省部级科研课题10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项、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9项、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项目10余项、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20余项;还承担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等横向课题3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主编教材近10部,发表论文百余篇,10余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权威期刊转载;获得省、厅级以上科研奖励2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