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杂志

吴国平教授--广东金融学院

 

吴国平,男,汉族,中共党员,法学教授,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主任,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学会副总干事,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学院《经济法》精品课程主持人。

吴国平教授是我院法律系和各法科专业的创办人。长年以来,他一直承担我院《经济法》和《金融法学》两门经济法类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成就十分突出。自 1997 年以来,他除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学院内正常的普通高等教育的教学任务之外,还先后承担了大量金融机构在院内举办的经济金融法规短期培训班的授课任务,培训金融行业领导和业务骨干 4 万余人次。由于讲课深受学员欢迎,曾有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广东发展银行总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分行、交通银行广州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广西海南分行、广东银监局、工商银行广东各分支机构、广州市商业银行、广东省邮政储汇局等众多金融机构和广东省纪律检察委员会先后主动邀请他去为其所举办的行长班、局长班、书记班、处长班以及业务骨干班开设经济金融法规讲座达200 余场,在广东金融界内广生了广泛的影响,为推进广东的金融法治建设,维护广东地区的金融安全做出了许多积极有益的工作。

与此同时,吴国平教授还始终坚持正确的科研工作价值取向,不辞劳苦,独立探索,勇于创新,呼唤和宣传真理,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经济法科研成果。就其研究领域而言,吴国平教授把经济法作为自己长年坚持的研究领域,并已在金融法学研究、民营经济法制研究、社会信用立法研究、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法制研究、知识产权研究等几个方面取得了突破。先后在《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杂志》、《红旗文稿》、《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改革》、《学海》、《社会科学家》、《经济参考报》、《中国证券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经济学消息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和《羊城晚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 60余篇;承担和参与了省级课题 3 项;有 3 篇经济法学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等杂志全文转载;多篇论文被著名的人民网、光明网、南方网全文收录转载;有多篇论文分获省级学会一、二、三等奖;曾先后接受过香港《大公报》、广东省委《南方》月刊、广东省政协《共鸣》杂志记者的多次采访。此外,还在校内连续多年获得科研奖。就其研究特点而言,吴国平教授的经济法研究主要集中体现和反映在以下几大方面:一是紧跟前沿,富有创新性和前瞻性;二是立足经济法律规则的制定和完善;三是从规范经济运行与司法保护的结合上研究经济法。四是对金融法治建设的研究相对更为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