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杂志

法理、法史论文_浅析《法学概论》课程中的课程

 
文章目录

0 引言

1《法学概论》课程教学中缺乏思政教育的主要原因

1.1 教师缺乏进行思政教育的主体意识。

1.2 大学生学习定位限制了课程中思政教育功能的发挥。

1.3 考评体系无法对课程进行思政教育发挥引领作用。

2《法学概论》课程中的课程思政建设路径

2.1 提升专业教师课程思政主体意识。

2.2 强化课程教学环节的价值导向作用。

2.3 强化《法学概论》课程教学设计,促进思政教育功能得以有效发挥。

3 结语

文章摘要:《法学概论》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课程,作为为黑龙江工业学院中共党史专业开设的平台课,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使学生充分领会法的精神,认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了解中国法律体系,理解宪法的内涵,提升法治素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并能够应用于党史工作实际,处理相关工作事务具有积极作用。本文以现有问题和实践路径两个层面,探讨对于《法学概论》课程的课程思政问题。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D90-4;G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