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法史论文_浅析《法学概论》课程中的课程
文章目录
0 引言
1《法学概论》课程教学中缺乏思政教育的主要原因
1.1 教师缺乏进行思政教育的主体意识。
1.2 大学生学习定位限制了课程中思政教育功能的发挥。
1.3 考评体系无法对课程进行思政教育发挥引领作用。
2《法学概论》课程中的课程思政建设路径
2.1 提升专业教师课程思政主体意识。
2.2 强化课程教学环节的价值导向作用。
2.3 强化《法学概论》课程教学设计,促进思政教育功能得以有效发挥。
3 结语
文章摘要:《法学概论》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课程,作为为黑龙江工业学院中共党史专业开设的平台课,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使学生充分领会法的精神,认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了解中国法律体系,理解宪法的内涵,提升法治素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并能够应用于党史工作实际,处理相关工作事务具有积极作用。本文以现有问题和实践路径两个层面,探讨对于《法学概论》课程的课程思政问题。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D90-4;G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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