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法史论文_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税法教学
文章目录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税法教学的时代价值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财税法治的核心内容
(一)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
(二)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基本理念
(三)更加注重财税立法、执法、守法的协调推进
(四)正确处理财税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五)重视财税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升财税干部法治素养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税法教学的现状反思
(一)财税法课程设置与授课内容问题
(二)财税法教学方法的实践性、前沿性不足
(三)财税法师资队伍建设滞后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税法教学的因应之策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改进财税法教学理念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财税法教学内容
(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革新财税法教学方法
(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财税法师资、财税干部培养
五、结论
文章摘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法治理论体系,教高厅[2021]17号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学类专业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税法课程不仅具有必要性,也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习近平财税法治思想蕴含着党的领导、以纳税人为中心、财税法治等核心思想与内容,这要求财税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习近平财税法治思想。亦如此,财税法教育教学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指引,以财税法治为主旨,反思财税法课程的教学现状,揭示财税法教学之实践问题。在此基础上,深度推进财税法教学的体系化改革,改进财税法教学理念、丰富财税法教学内容、革新财税法教学方法和加强财税法师资,切实提高财税法教学质量,竭力培养复合型的高素质财税法律人才。
文章关键词:
项目基金:
上一篇:成人教育与特殊教育论文_闯过成人高考关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