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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法史论文_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税法教学

 
文章目录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税法教学的时代价值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财税法治的核心内容

(一)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

(二)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基本理念

(三)更加注重财税立法、执法、守法的协调推进

(四)正确处理财税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五)重视财税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升财税干部法治素养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税法教学的现状反思

(一)财税法课程设置与授课内容问题

(二)财税法教学方法的实践性、前沿性不足

(三)财税法师资队伍建设滞后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税法教学的因应之策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改进财税法教学理念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财税法教学内容

(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革新财税法教学方法

(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财税法师资、财税干部培养

五、结论

文章摘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法治理论体系,教高厅[2021]17号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学类专业课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财税法课程不仅具有必要性,也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习近平财税法治思想蕴含着党的领导、以纳税人为中心、财税法治等核心思想与内容,这要求财税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习近平财税法治思想。亦如此,财税法教育教学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论指引,以财税法治为主旨,反思财税法课程的教学现状,揭示财税法教学之实践问题。在此基础上,深度推进财税法教学的体系化改革,改进财税法教学理念、丰富财税法教学内容、革新财税法教学方法和加强财税法师资,切实提高财税法教学质量,竭力培养复合型的高素质财税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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