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杂志

诗法学的系统建构和多重阐释评易闻晓中国诗法

 

现当代学界对于中国古代诗学的研究集中于“诗文评”的范围,但古代诗文评文献本来有限,多见于序跋书札,郭绍虞所编四卷本《中国历代文论选》,基本包括中国古代重要的诗文评论著,不少是关于散文、戏曲和小说的论说。而且“诗文评”呈现为玄虚的称名或命题的理论化表述,例如“意象”“兴象”“意境”“趣味”“神韵”及“韵外之致”“独抒性灵”“幽情单绪”“情景交融”之类,大抵本于体悟,不可捉煞,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①严羽:《沧浪诗话》,何文焕辑《历代诗话》本,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688页。对此的研究业已产生“中国文学批评史”和“中国文学理论史”之类的重要成果以及难以数计的论文,大都视之为“概念”或“范畴”展开抽象的辨析,阐发可以追溯到的思想渊源,如“意象”与《庄子》“言不尽意”和《易传》“立象尽意”“意境”与释教万法唯心和境由心生之说,总体上已经达到正确的系统阐述和饱和的程度,留待继续研究的空间十分有限。

另一方面却是汗牛充栋的诗法著述。唐代取士试诗赋,于是指导应试的诗格、诗式随之产生;宋人大量撰写诗话,其制“辨句法,备古今,纪盛德,录异事,正讹误也”,②许顗:《彦周诗话》,何文焕辑《历代诗话》本,第378页。确立了以句法为中心的诗法讨论,包括字法、属对、篇法,并用事、脱化、声律、用韵都属字句之用;元人复为诗式、诗格;明清仍作诗话,著述滋盛。宋阮阅辑《诗话总龟》、魏庆之辑《诗人玉屑》,清王士禛辑《五代诗话》、孙涛辑《全宋诗话》,今郭绍虞有《宋诗话辑佚》,清何文焕辑《历代诗话》,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清诗话》,郭绍虞、富寿荪辑《清诗话续编》,周维德辑《全明诗话》,张健撰《元代诗法校考》,得其大概。可以说,诗法讲求乃是中国诗学的主要内容,只是诗式、诗格、诗话的谈论,逐条随说而详尽繁杂,无所不包而不繇其统,在纯理论的视角中似乎缺乏诗学理论的价值,且以卷帙众多,抽绪不克,尤其今世学者罕能作诗,对于诗法写作的讲求,缺乏切身的体悟,都是诗法学研究未能展开和深入的客观原因。

尽管如此,现代以来对于古人诗法的个案研究却从未间断,这是因为某家诗论关涉诗法,研究随之,实际上也通合了理论与写作实践的诗法之学,关于这方面的论文愈益多见,只是个案的研究不能达到诗法体系的融通。现代学界早已致力于诗法本身诸如体例和谈说方式的规律性梳理,例如蔡镇楚《诗话学》③蔡镇楚:《诗话学》,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中国诗话史》④蔡镇楚:《中国诗话史》(修订本),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01年。专门讨论诗话体例、内容和历史,梳理诗话的统绪。刘德重、张寅彭《诗话概说》也是一部叙述诗话史的专著,例如第二章《宋诗话》主要讨论苏、黄诗风与北宋后期诗话、第三节综述江西诗说的发展与南宋前、后期诗话,也是本于历史顺序的叙述介绍。①刘德重、张寅彭:《诗话概说》,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年。相关问题的研究论文如明见《中国诗法理论史简论》,②明见:《中国诗法理论史简论》,《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就众多诗话著作提挈简略的线索。陈良运《诗话学论要》阐发诗话“随想随写”的“闲谈”话语方式,指出诗话是一种“无法度约束”的文体,它“不必作出什么论证”,“不以理论建设为目标”,本质上是文学语言,关键还在“诗话的作者们都能写诗”,故多“诗人的悟性”、能“用诗的语言描述诗的种种审美特征乃至作诗的方法和技巧”,③陈良运:《诗话学论要》,《福建论坛》2001年第4期。这对于现代学界的中国诗法学研究难以深入诗话,真是切中要害。

诗法的谈论零散随意,然其谈论的问题总是集中于以句法为中心的体系,包括字法、属对、篇法、声律、用韵以及用事、脱化,乃至抒情、写景、议论、叙事等较高层级的“表现手法”。不同时代的不同论者对于相同的问题发表不同的议论和辩难,看似漫不经心的随笔式谈论,实际上蕴含着十分丰富的诗学理论,例如体用思辩对于诗法的统摄以及自然与工力的相反相成、诗道高雅在用事、借代以及成辞祖述和脱化等多方面的体现,无不即于具体的讲求,隐含一以贯之的思理,或者在具体的讲求中表现为共同的理论倾向,由于诗法与创作的紧密联系,这种理论的提升和概括显得十分必要,诗文评的理论很少涉及这方面的问题。这表明中国古代的诗法讲求形成了相对独立自足的系统,具备成为一门之学的充分条件。本书作者业已出版《中国古代诗法纲要》等著作和相关系列研究论文,但本书的学术价值尤在于中国古代诗法之学的现代阐释,建立了中国诗法学的话语体系,阐发了中国诗和中国诗学的本有特点,在新时代彰显了中国文化的自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