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杂志

通识教育视角下的经济学教与学浅析以法学本科

 

经济学素以重视逻辑与严谨推理而著称,它不仅是经济学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也能培养非经济学专业学生的理性特质,可使学生兼顾理性效率和人文感性关怀,实现人格均衡之目标。一方面经济学涉及的内容广泛,一般有一定的先修课程要求,另一方面,对非经管专业学生而言,尽管已逐渐意识到深刻理解和运用经济学知识的重要性,但又往往自认为不擅长经济学中的数学逻辑推导,很多人会对其望而生畏,所以在针对通识课非经管专业学生实施课程教学的过程中尚存在许多待改进的地方。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激发学生对经济世界的兴趣,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基本的经济学理论,更加科学合理的课程教育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一 国内外文献综述和教学实践背景

(一)相关研究综述

国内有些学者研究了非经济学专业的西方经济学课程改革问题。有研究者就非经济学专业的西方经济学教学认为内容应该根据专业的不同进行调整,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采取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考核方法从单一转向灵活等等。[1]有研究者也认为照搬传统的教学模式给非经济类专业开设西方经济学课程无法受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应该加强适用教材的建设,筛选授课内容,改善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式。另外一些学者则专门针对法学专业研究西方经济学的教学问题。[2]有研究者结合法学专业学生和西方经济学课程的特点分析教学效果不佳的原因,认为课程内容应该结合法学专业情况,多用案例教学,考试形式可以多样化。[3]有研究者从教学内容和方法两方面探讨了西方经济学在法学专业中的教学问题,认为应该把西方经济学作为法学的专业选修课,并提出针对法学专业在西方经济学教学内容和方法中的具体改革措施。还有些学者则专门研究西方经济学作为通识教育时遇到的问题。[4]有研究者就西方经济学通识教育中的案例教学进行了探索,认为案例教学应该具备基本性、逻辑性、多元性、整合性和穿越性。[5]有研究者针对非经济类专业西方经济学课程, 结合专业教学目标, 从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难度的把握方面提出建议,认为应在教学方法上将“互联网+”元素引入课堂, 借助“微助教”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并为过程考核提供依据。[6]有研究者就经济学课程进行分析,认为要想使非经济专业的学生提高对西方经济学课程的兴趣,在教学内容的讲解要尽量通俗化;教学要贯彻少而精,少而实用的原则;教学方法上,多媒体和板书要相互配合;要强化传统教学中的“三个环节”。[7]有研究者针对目前法学类学生在经济学课堂上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认为首先要深入了解法学类专业学生对经济学教学的需求;其次加强教学的针对性最后要注重采用合理的教学方法。[8]

有国外研究者专门研究了哪些因素会影响法学院学生在经济学课程上的表现,其中提到针对法学专业的学生开设经济学课程不是要把这些学生当成经济学家来训练,而是让这些学生能够将经济学中的效率概念跟现实的政策问题联系起来,具备跟经济学家们请教和学习的能力。[9]这篇文章通过实验将范德比尔特大学1978年秋季41个法学专业学生在经济学课程上的表现转换成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结论认为在之前法学课程上表现好的学生在经济学课程上同样也能获得优异的成绩,有没有提前接受过正规的经济学训练对他们在经济类课堂上的表现并无影响,旨在说明法学专业的学生在选修经济学课程上不需要过分忧虑。

(二)相关教学实践

针对非经管类专业的经济学教学实践方面,国内和国外的大学各有自己的特色。

国外众多大学针对法学专业的学生都有设置很细化的西方经济学相关课程。比如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历来重视经济、社会和法律的关系,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开设了“法、经济和资本市场”、“博弈论、政策和法律”等有关西方经济学的课程;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则开设了“商业金融与证券交易”、“商业实体的税收”、“国际税收”、“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资本法”等经济类课程。[10]哈佛大学法学院学生二年级和三年级所上课程全部都是选修课,不过教员通常都会鼓励学生选修公司、税收、金融、反垄断等经济类的课程,因为他们认为这些课程是学习更高深课程的前提基础,这些课程的授课形式多样,包括作为经典学习模式的课堂讲授,还有讨论课、小型专题研讨课、读书小组、问题与理论等等。[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