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智库、警务智库应当为司法改革提供理论支
智库,又称“思想库”。智库是一种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决策提供思想理念、战略策略、方案方法等智力产品并引导社会舆论、培养公共人才、搭建交流平台的独立性、专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研究机构。法学智库是我国高校和社会科学院系统的一种重要的智库类别,在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举国关注的司法改革方面,法学智库更应当有所作为。如司法改革的学理支撑、司法规律的理论探索、司法改革方案的分析论证、司法改革战略的设计谋划、司法改革的效果评估、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司法改革的具体步骤、司法改革的权力配置、司法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关系、司法改革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对司法改革的总结与瞻望,等等,都是法学智库重点研究的内容。
法学智库与司法改革
当前,法学智库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司法改革问题,并拿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司法改革提供理念引领和学理支撑。
(一)法治与司法改革的关系研究。法治是一个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治理论研究等在内的系统工程。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司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司法的正常运作须以公正和效率为前提,但长期以来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妨碍了司法效能的发挥。因此,司法改革成为一个必然的选择。
20年来,中国司法改革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通过司法改革逐步实现国家法治战略、逐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已经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共识。法学智库应当对此进行系统研究,不仅要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法治与司法改革之关系的理论成果来,更要就此问题写成决策咨询报告,以影响改革决策和顶层设计。
(二)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研究。价值取向引领改革的方向、效果和进程,司法改革也是如此。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是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即司法的体制机制问题,应当从确保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难题,发挥出公正司法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法学智库应当着力研究好司法的价值取向问题,并将其与改革实践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厘清司法公正、司法公开与司法为民之间的关系,为司法改革解决价值引领和措施配套问题。
(三)司法改革战略研究。司法改革战略是司法改革的一种宏观思路、整体框架或顶层设计,是司法改革实践的“指路明灯”和“风向标”,对司法改革方案的落实至关重要。在最近一轮司法改革中,就很重视司法改革战略的设计和谋划,因而在改革实践中取得了重大成效。这一轮司法改革的基本战略是:由中央统一领导,自上而下,以党的领导为经,以法院、检察院通力配合为纬,以试点推进为方法,以去行政化、去地方化和加强职业化为支撑,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应该说,这一改革战略符合司法规律,体现了人民的利益需求,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了中国司法文明建设。
法学智库在法治战略特别是司法改革战略的研究与设计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相关人员利用其专业背景和理论素养对司法改革的战略问题进行前瞻性、整体性研究,为改革的顶层设计提供有价值的智力产品。
(四)司法规律研究。司法规律是司法现象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联系,是司法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如司法的中立、独立、公正、公开等都属于司法规律,也是司法的基本原则。
(五)司法改革方法研究。在改革战略及顶层设计出台后,将其转化为实践需要改革的方法来配套。如上一轮司法改革采取了问题导向、试点先行及凝聚共识等方法,成功地助推了改革的进程。问题是理论创新的导向,也是改革实践的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需要首先弄清问题在哪儿,产生问题的根源是什么,然后才能对症下药,提出解决方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上一轮司法改革试点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研,梳理出了100余个问题,如审判分离、权责不明、层层审批、请示汇报等审判权力运行中的行政化问题,审判资源配置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六)司法改革的步骤研究。司法改革的步骤也就是具体方案或措施,各步骤之间应该有一种内在的逻辑关系。如上一轮司法改革是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起点是队伍建设,因为队伍建设是改革的基础,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员额制。实行员额制后,通过“去行政化”“去地方化”的措施来放权于员额内法官。有权者必受监督,法官的审判权也要受到监督制约,故须构建完善的监督制度(含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权必有责,法官有了审判权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需要落实司法责任制。其最终目标就是提高司法质量(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提升司法公信力。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