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关联性实现机制的建
法学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作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学生实践性能力的提升和法治思维的养成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直至当下,在法学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个教学环节上,均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阻滞学生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的实践性能力提升的多种因素,如何发掘两者之间的关联,并实现两个教学环节质量的共同提升,便成为当下法学教育特别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必须面对重要问题。
一 实现法学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关联的必要性
(一)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积极开展覆盖面广、参与性高、实效性强的专业实习,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2012年教育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各高校要努力建设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学校与社会密切合作的实践教学基地”“要全面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出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司法实践的法治人才。2018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又在《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中进一步强调:“要着力强化实践教学, 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1]由上观之,符合国家依法治国需求的卓越法治人才,应兼具良好法学理论功底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性能力。而培养法科学生实践性能力实际上就是要解决理论性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的衔接问题,为此,必须使法学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这两种实践性教学形式相互关联。
(二)为进一步提升法学专业实习效果所必须。《关于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建立法治实务部门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等制度,将接收、指导学生实习作为法治实务部门的职责。专业实习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其在法学专业教育中的作用和地位愈加凸显,它有助于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法学素养的提升以及法律思维的运用。但若限于此,法学专业实习的目的便较为偏狭。卓越法治人才的关键还在于能够将实践中的所思、所想和经验等进一步上升为理论上的研讨、分析与总结。而构建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的关联机制,使学生带着任务去实习,为毕业论文的写作提供实证基础,无疑会使法学专业的实习效果上升到更高的层次。
(三)是不断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的现实所需。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是强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教育部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强调:要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基本认识,在规模持续发展的同时,把提高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校要加强对毕业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论文质量。但当前法学专业学生在毕业论文环节中出现不少抄袭、剽窃和蒙混过关的现象,毕业论文脱离实际较为严重、水平偏低,法治人才培养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而《关于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规定,在法学院校探索设立实务教师岗位,吸收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编写、专业教学,不断提升协同育人效果,旨在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通过将法律实务专家引入法学教育整个环节的设计与参与,将会逐步改变法学专业学生多局限于理论而不知实务的局面,切实达至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有效衔接的目标,两者间关联机制的构建正是对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提升现实的回应。
二 现阶段我国法学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缺乏关联的现实表征
(一)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的相关现状
“法学专业的实习和毕业论文”作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学生实践性能力的提升和法治思维的养成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我们总以为法学专业实习锻炼的是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而毕业论文的写作检视的是学生对法学的理论研究能力,并将两者看成相互独立的过程。在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个教学环节上,均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阻滞法科学生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的实践性能力提升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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